深圳拟明确停工留薪期确认条件并明确劳动能力鉴定

从市法制办获悉,《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草稿)》公开征求意见,拟建立鉴定总检和复核制度,其亮点在于拟明确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与病情关联性确认和工伤复发鉴定这三种问题较为突出的鉴定类型。

本办法一是解决医疗期与停工留薪期的共性与差别问题,引入被鉴定人与单位共同参与机制。二是明确在没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单位根据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有争议需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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