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力资源行业的营改增差额征税

Q:增值税差额征税的新政策是什么时候颁布的,如何执行?

A:政策于4月30日夜间颁布,正好处于5月1日全面税改之前。此前各人力资源公司已经开始着手通知征收增值税的工作,新政策颁布后,预计会有调整,但以税务部门的具体通知为准。


Q:新政策面向那些人力资源服务?

A:新政策中主要对劳务派遣业务进行了规定,也提到了人力资源外包业务的差额征税原则。


Q:增值税差额征收与原有营业税政策一致么?

A:不完全相同,新政策下企业可以选择两种完全不同的模式。一种是全额征税,但是可以进行销项税的抵扣。另一种是扣除工资福利、社保公积金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征收5%,但无法再进行销项税抵扣。


Q:新政策下如何开具发票?

A:在全额征税模式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简易计税模式下,则开具普通发票。


Q:5月1日后,客户是否还需要支付额外的增值税费用?

A:预计很快各税务机关会通知新政策如何执行,届时以具体政策通知为准。


【小贴士】国家为什么要进行营改增试点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税种,一个是根据企业的营业额增税,另一个是根据流转中的增值额征税。简单的说,买入一个货物再卖出,营业税是按照全部售价增税,增值税只征收两次售价的差额。

不难看出,营改增的目的,是降低重复征税的可能,减少企业税收,本质上是为企业减负。但是在征收营业税时,国家同时制定了一些优惠措施,例如某些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些政策如何过渡到新的增值税系统中,正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但从长远讲,营改增是有利于各行业发展的。

二零一六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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