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从今年1月1日起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其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浮动费率。根据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自2015年10月1日起,青岛市用人单位分类行业基准费率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行业分类,一类至八类分别按照该行业用人单位工资总额 (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为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的0.2%、0.4%、0.7%、0.9%、1.1%、1.3%、1.6%、1.9%执行。
【无忧法评】青岛市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上海分公司TEL:021-61601888*8653北京分公司TEL:010-58273388*6447
广州分公司TEL:020-38190216深圳分公司TEL:0755-83781111
Email:Club@51job.com热线电话400-886-0051,800-820-5100
服务热线 400-886-0051或Email:hr@51job.com
个人求职Email: club@51job.com
垂询400-886-0051,800-820-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