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国务院日前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这部分国有资本的收益,将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方案》要求,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完成划转工作。2017年选择部分央企和部分省份开展试点。2018年及以后,分批划转其他符合条件央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股权,尽快完成划转工作。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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